沱江流域防洪规划获四川省政府批复
点击量: 发布时间:2026-02-03 12:20:59

  2024年1月2日,川观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,近日省政府原则同意水利厅提请审批的《四川省沱江流域防洪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
  《规划》指出,力争到2035年,沱江流域防洪薄弱环节基本解决,重点城镇、重要河段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。到2050年,全面建立现代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,实现流域防洪管理现代化,地级城市及重点保护对象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以上,县级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—50年一遇,乡镇和农村段防洪标准达到10—20年一遇。

  据了解,《规划》的实施,将遵循“以泄为主、蓄泄兼筹”思路,坚持因地制宜、分段施策,加快构建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总体布局,加强重点城镇防洪体系建设,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,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,加强山洪灾害防治,全面提高沱江流域防御洪水灾害的能力。

  防洪标准是防洪保护对象要求达到的防御洪水的标准,通常以防御的洪水或潮水的重现期表示,或以某一实际洪水作为防洪标准,如长江是以1954年发生的最高洪水位为设计洪水位标准。为了通俗起见,往往用“重现期”来替代“频率”这便是我们常听到的“N年一遇”。

  “N年一遇”表示在许多次试验中某一事件重复出现的时间间隔的平均数,并不是N年才发生或N年出现一次的含义。由于洪水并不是均匀发生的,随机性很大,因此在现实生活中,人们有可能100年内遇到多次,也有可能100年内一次也遇不到!(川观新闻记者 邵明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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